高洪峰律师:网站创始人,中共党员,籍贯江苏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江苏律师协会会员!
手机:15862638589
服务:企业法律顾问、民事诉讼、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、交通事故、工伤赔偿
上海某女要求和昆山一男离婚,男方不同意,女方坚决要离婚。上海闵行区法院受理女方起诉后,男方委托本站律师代理,目的就是不同意离婚。
第一次,毫无悬念地实现了当事人的目的,判决不准离婚。6个月以后,女方再次委托律师将男方告到闵行区人民法院,接到开庭传票后,根据当事人仍然不同意离婚的要求,本站律师积极开展工作,收集到了原告与被告在这6个月内还有往来的充分证据。庭审中,向法庭出示了该份证据,法庭当庭宣判:不准离婚。依靠证据实现了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目的,现在他们生活得很好。